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年度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辅导员签署意见、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现予以公示2025—2026学年学业进步奖学金名单(1人):
2024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三班刘鑫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文学院319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情况。办公电话:5510286。
大庆师范学院文学院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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