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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层次科研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2017-03-10  

     

    各有关单位:  

    现在全校范围内统计2016年度高层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希望各单位认真准备,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后上报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成果包括:论文类成果、获奖成果、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类成果。  

    2.上报的论文、文学艺术创作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获奖成果(包括论文、著作、文学艺术创作)必须持有加盖政府部门公章的奖励证书和文件;专利必须是国家颁发的专利证书。  

    3.上报的所有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是大庆师范学院。  

    4.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和被SSCIEISCIISTP等检索收录的成果提供检索有关证明材料。  

    5.本年度我校高层次科研奖励采取作者自助申报的形式进行,凡是符合学校《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暂行办法》条件的,均可申请奖励。凡是没有提交申请的成果,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逾期不补报。  

    6.提交时间: 3 21 之前上报科研处。  

    7.提交材料:  

    1)高层次奖励佐证材料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检索证明一份。  

    2)高层次奖励汇总表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纸件和电子版同时上报。  

    3)《大庆师范学院2016年度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需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联系人: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062  

    E-mailwangguanshu@163.com  

    科研处    

    2017 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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