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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勒泰市赴内地招聘学前、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18-04-08 10:22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自治区教师招聘要求,阿勒泰市决定,2018年赴内地公开招聘教育教学水平精湛、充满活力且能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的高素质基础教育人才。

    一、招聘计划

    招聘2018特岗岗位96个,其中学前教师48个;中小学教师48个。

    临聘教师岗位300个,其中学前93个;中小学207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的招聘机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内地户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和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录取人员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适应基层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招聘优惠政策

    1.免试录用

    (1)免笔试:面向内地招聘不设笔试,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可直接纳入公办教师系列。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学生国家通用语言及教育教学能力水平。

    (2)免笔试面试凡是已在阿勒泰市参加一学期以上实习支教的内地户籍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且当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实习鉴定合格证书或证明,经本人同意,在取得正式毕业证书的前提下报考当地特岗教师时享受免笔试、面试优惠政策,经考生、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可直接签订录取合同。

    2.工资待遇

    按照自治区要求,新招聘高中教师当年入编,学前、小学、初中教师三年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办理入编手续,所有新招聘教师月平均基础工资按照不低于4000元/月标准发放。除工资外,年度考核合格的,还将发放年底绩效奖励。

    3.安排周转房

    新招聘教师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安排教师周转房及其他生活安置。

    4.报销路费

    经正式录取的内地户籍学生,首次赴阿交通费由所在学校一次性报销(仅限于火车硬卧或长途汽车费用);

    5.报销探亲费

    经正式录取的内地户籍学生,未婚者可享受每年报销探亲路费一次。

    6.取暖费

    上岗次年起每人每年享受1300元取暖费。

    7.享受各类补助

    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工作享受每人每月200元基层补助;所在单位为精神文明单位的可享受相应的精神文明奖励。

    8.班主任费

    担任班主任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班主任费。

    9.职称

    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直接评聘二级教师职称,大专学历教师工作满一年,可直接申请评聘三级教师职称。

    10.报销岗前培训费

    岗前培训80学时,培训费320元由阿勒泰市教育局报销。

    五、招聘时间

    2018年3月15日至7月30日。

    招聘方式

    1.为简化招聘程序,面向内地招聘不设笔试,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可直接纳入公办教师系列。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学生国家通用语言及教育教学能力水平。

    2.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人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登记报名,经审查合格者可参加面试。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面试: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后按学科在面试课题中抽签确定一个面试教学设计课题,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当场书写教案;教案完成,交由相应学段的面试专家进行教案、试讲评分。

    七、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通知本人。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地、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调剂

    调剂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阿勒泰市中小学临聘的空缺岗位,作为临聘人员签订协议上岗,每月工资4000元(包含五险),服务一学年后由服务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2019年免试,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直接纳入公办教师系列。

    九、公示

    阿勒泰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各地、州、市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部署,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阿勒泰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阿勒泰市教育局。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特岗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

    联系单位:新疆阿勒泰市教育局人事办

    联系人:刘永琴15199524567、袁艺18199610826、耿建13369062228

    新疆阿勒泰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

    附件: 岗位设置


    学前

    小学

    初中

    高中

    合计

    幼儿教育

    64




    64

    语文


    29

    7

    4

    40

    数学


    7

    5

    2

    14

    英语


    3

    3


    6

    科学


    1



    1

    物理



    1

    1

    2

    政治



    1


    1

    地理



    1

    1

    2

    历史



    2


    2

    体育


    1

    2


    3

    化学




    1

    1

    生物




    1

    1

    音乐




    1

    1

    美术



    1

    1

    2

    合计

    64

    41

    23

    12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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